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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辅导:辩证唯物主义(5)

2013-04-24 14:21:04 郑州人事考试网 //zheng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郑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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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一)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2.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指导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

  第二,正确地把握因果关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第三,正确地把握因果关系,能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

  (二)内容和形式

  1.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和矛盾以及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的范畴。

  2.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三)本质和现象

  1.本质和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范畴。

  2.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现象表示本质,本质表示现象,二者存在原则的界限,不能混同。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主要在于:

  ,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

  第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

  第三,现象丰富、具体,本质则单纯、深刻。

  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现象不能脱离本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总是反映着一定的本质,没有不表现现象的本质,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不依赖于本质的现象、脱离本质的纯粹现象是不存在的。即使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表现。

  第二,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或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脱离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是不存在的。

  由上述可见,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和不通过现象表现的本质,都是不存在的。割裂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就会犯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错误。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一对范畴。

  2.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表现在: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也不再是可能性。可能作为事物潜在的趋势,它着眼于“未来”,预示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现实作为现存的客观实际,它着眼于“现在”,标志事物的现状。它们有质的区别,决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区别要求我们一切工作从现实出发,而不能从可能出发。况且,只有深刻地把握了现实,才能正确地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性,以科学的预见来指导自己进一步的活动。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表现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之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性;现实性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同时孕育着新的可能性。现实不是凭空出现的,可能之所以为可能,不仅由于它存在于现实之中,而且也因其以某种现实为依据。总之,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能性产生于现实,并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客观现实的发展是不断产生可能,可能又不断转化为现实的过程。一个新事物产生以前,它是孕育在现实事物之中的一种发展趋向,是处于萌芽状态的现实性,随着事物的发展,新的方面战胜了旧的方面,它便由萌芽状态的潜在的现实性转化为直接的现实性。新的现实又包含着新的矛盾,孕育着新的可能,当可能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又转化为现实。这种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转化,循环往复、川流不息,促使事物永无止境地向前发展。

  (五)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与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是因果联系的进一步深化。

  2.必然性与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对于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则产生于事物发展中非根本的、次要的以及外在的矛盾;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必然性代表着事物发展的趋势,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则只对事物发展起着促进和延缓的作用;必然性是比较确定的、持久的,而偶然性则是不确定的、暂时的。二者所表现出来的两种对立趋势,界限是确定的。

  (2)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表现在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必然性不是孤立创造的,它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所以,任何一个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都是通过许多偶然形式实现的,不通过偶然性而表现出来的纯粹必然性是不存在的。

  第二,偶然性体现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地、地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

  四、实践、认识和真理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为了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

  1.实践的含义及要素。

  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物质活动,这也是实践的本质。所以,实践既是人的活动,又是物质性活动。前者体现了主体性原则,后者体现了客观性原则。实践的要素包括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和实践的手段。

  实践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实践的客体是指进入实践领域、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

  实践的手段则是指实践主体和客体现实地联结起来的各种工具系统及其操作、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2.实践的特征和基本形式。

  (1)实践的特征。

  ,客观现实性。

  第二,自觉能动性。

  第三,社会历史性。

  (2)实践的形式。

  生产的实践;处理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

  (二)认识的结构与本质

  人的认识活动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认识工具。

  1.认识主体及其特点。

  所谓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认识活动的人。它有三个特点:

  ,认识主体必须以实践主体为基础。

  第二,认识结构和精神素质是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只有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认识活动的主体才是认识主体。

  第三,信息联系的范围和信息交流的能力,是认识主体社会性的突出体现。

  2.认识客体及其特点。

  所谓认识客体,是指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客体按照它自身的性质不同,可区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认识客体也有三个特点:

  ,认识客体以实践客体为基础。实践的水平和范围决定着认识的水平和范围。

  第二,在认识活动中接受主体的观念改造,是认识客体的本质特点。

  第三,可知性和不可穷尽性是认识客体历史性的客观依据。就可能性来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成为认识的客体,都能够为人所认识;而就现实性来说,进入人的认识活动的客体又总是历史的、有限的,主体对它的认识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是一个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3.认识中介。

  认识中介是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联系和沟通起来的中介系统。

  认识中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物质中介。它包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具,也包括作为感官延伸的感知工具和作为大脑延伸的思维工具,如各种观测和实验仪器、计算器和计算机及其网络等。二是观念中介。包括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感知形式和思维框架,如社会通行的时空观念、范畴体系、逻辑规则和思维方式等。三是语言中介。包括自然语言系统和人工语言系统,前者诸如各个民族的民族语言、生活中的日常语言等,后者诸如各种计算机语言以及为达到特定目的而人为创造的人工语言。

  认识活动是一个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主体是首要的能动的;认识客体是客观制约性要素;而认识工具则是二者的中介,是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发展的客观标志,体现着不同时代人们认识活动的不同方式。

  4.认识的本质。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表现在:认识活动是一种主体与客体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认识是摹写、选择、建构和创造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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