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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 缮、

2022-01-23 08:28:20 郑州人事考试网 //zheng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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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 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同意,但是 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占份额 1/2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
B.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
C.占份额 2/3 以上的共同共有人
D.全体共同共有人
【答案】BD。《民法典》第 301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 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 第 75 页 共 115 页 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 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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