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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

2022-01-24 00:41:20 郑州人事考试网 //zheng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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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
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
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
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BCD。A 项正确,《民法典》第 57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 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 项 错误,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C 项错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 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 所有。D 项错误,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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