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14:55:11 郑州人事考试信息 //zheng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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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正确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
第二步,根据“剩下三人之和比资金需求低”,赋值项目资金需求为12,则甲、乙、丙三人的投资额为11,推出总投资额为12×(1+)=16。丁的投资额为16-11=5,丙=5×60%=3。
第三步,根据“甲比乙、丙投资之和高20%”,可得甲=(乙+丙)×(1+20%),结合甲+乙=11-3=8,解得乙=2,故乙投资额是资金需求的。
因此,选择A选项。